發布時間:2023-09-26 07:29:19 來源:管理員 點擊數:
一、項目簡介
1.1工程規模
產研環境汙水處理廠一期提標改造及擴建工程汙水處理規模為平均日汙水量4.0萬m3/d,設計總變化係數取K=1.41。
1.2處理工藝
為了滿足環保部門的要求,響應“兩清零,一提標”行動,本工程對原有的一期工程進行提標改造,旨在使改造工程完成後的一期出水指標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準IV類標準,CODcr≤30mg/L、BOD5≤6mg/L、SS≤10mg/L、TN≤10(12)mg/L、NH3-N≤1.5(3)mg/L、TP≤0.3mg/L,括號內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製指標;
1.3設計進、出水水質
汙染物指標 | CODCr | BOD5 | SS | TN | NH4-N | TP |
設計進水(mg/L) | 350 | 250 | 200 | 70 | 60 | 7 |
設計出水(mg/L) | ≤30 | ≤6 | ≤10 | ≤10(12) | ≤1.5(3) | ≤0.3 |
注:括號外數值為水溫>12 C°時的控製指標,括號內數值為水溫≤12C°時的控製指標。
二、要求
2.1閥門廠家應為有能力提供招標貨物和服務的合法生產商,或具有合法生產商正式授權的代理商,提供所有所供設備及配套輔機原產地證明。
2.2閥門廠家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有售後服務機構,該機構必須具有設備生產商的售後服務授權,能提供48小時內現場響應服務。
2.3閥門廠家須提供全新、未使用過的貨物,提供國家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驗報告。
2.4閥門廠家必須提供設備的中文說明書和需方要求的有關資料,負責對合同包內設備係統的指導安裝、調試,對單機調試及聯動運行效果負責。
2.5閥門廠家應對現有設計文件進行校核,如發現設計文件有誤並可能使出水水質、出泥含固率達不到標準時,閥門廠家有義務提出修改意見,供需方及設計院參考。
2.6閥門廠家必須提供相關培訓,包括但不限於設備安裝現場三個工作日設備操作及維護培訓,並提供中文培訓教材和中文操作、維護、保護說明。
注:以上條款為本項目基本要求,承包商必須滿足,並在文件中給予明確說明及響應,否則將視為廢標。